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心理 心理咨询室工作守则 一、遵守国家各项法规,严守职业道德规范;以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为宗旨,本着对学生高度负 责的精神,为学生提供各种心理辅导服务。 二、遵守“关系平等、来访自愿、价值中立、方案守法、信息保密”原则。 三、同感、热情、真诚、尊重、关心和理解来访者;建立良好的咨询关系。 四、严格遵守心理咨询工作的保密性原则,对来访者的所有资料都要严格保密,未经来访者同 意,不得对外提供任何资料。 五、若要实施心理测验,必须使用经过标准化的心理测量工具,并对测量的结果做出全面解释。 六、若发现来访者有危及自身生命及社会安全的倾向,要及时实施危机干预措施;了解自己的专 业局限性,对超越自己能力范围的来访者及时转介。 七、尊重其他咨询人员的权利和技术,注意相互协作。 八、保持与来访者之间的客观的咨询关系,不为来访者作决定,不使来访者过于依赖咨询员; 对来访者提出的超出咨询工作范围的要求不能予以满足。 九、对在校学生提供免费咨询服务,不得向来访者索取报酬。 十、努力维持自身的身心健康,并不断钻研咨询业务,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,尽力为学 生提供科学的专业服务,确保辅导工作的顺利进行。 咨询员工作守则 一、爱岗敬业,热爱本职工作,努力钻研业务,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理论水平与咨询技巧。 二、工作认真负责,态度热情、真诚,热爱、尊重学生独立人格和需要与情感体验。 三、 为来访者(咨询者)保密、负责。来访的资料不得外借与透露于外。 四、与来访者保持客观、公正、平等的关系。否则应立即终止咨询关系或转由其他咨询员继续咨 询工作。 五、 对来访者提出超出自己职能范围的要求不予满足。 六、 不得接受和索取额外报酬或礼物。 七、 咨询工作原则上只在咨询室进行。 八、 心理咨询员要明确自己的局限和不足,或自己身心状态不佳的情况下不接受咨询任务,而应向来访者讲明情况,及时做好转介工作。 |